(原标题:友好集团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 12月 19日上午 11:00(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 10:30-11:0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12月 19日至 2024年 12月 19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 548号公司 7楼会议室
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 2024年 12月 1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见证律师: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1:00) 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3、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4、宣读会议须知 5、推举 2名股东代表和 1名监事代表与见证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 6、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 序号|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 ---| --- | --- | | 1 | 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否 | 7、股东发言 8、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9、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征询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是否有异议 11、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2、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3、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4、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15、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16、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公司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2次;1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4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纪律处分 4次。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福欣,2002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3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春明,2009年 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 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羽,2008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 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 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 9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家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审计收费: 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8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公司承担。定价原则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 2023年度相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 2024-048号、050号公告,现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一篇:没有了